酒泉市高新園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外派員工總體實施方案
更新時間:2021-01-22 13:38:15 | 點擊次數:1915次
一、完善用工協議的訂立
公司負責與合作企業的外聘員工辦理下列手續:
(一)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(以下簡稱《勞動合同法》)的規定,與合作企業外聘人員訂立《勞動合同書》。
(二)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,與合作企業外聘人員中與原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員工訂立《勞務派遣協議》。
(三)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,與合作企業使用的本單位已經享受離退休待遇的人員訂立《離退休反聘勞務用工協議》。
二、完善社會保險體系
外派用工保險體系包括: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(包含基本醫療保險、工傷保險、生育保險、大病救助)、失業保險、單獨工傷保險
(一)與外派員工公司簽訂《勞動合同》的員工,統一參加基本社會保險。
說明:新參保人員年齡要求:男員工不超過45歲,女員工不超過40歲;已參保人員辦理保險轉續手續。
(二)與外派員工公司簽訂《勞務派遣協議》的人員,統一參加單獨工傷保險。
三、人員信息及檔案建立
(一)對外派人員進行在崗信息登記,登記內容包括: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名族、身份證號碼、文化程度、聯系電話、家庭住址、工作簡歷、培訓經歷、個人特長及愛好、專業技術職稱、家庭成員信息等。
(二)對外派人員信息進行電子錄入及核對,建立信息庫,收取或接續員工檔案,配合用工單位強化員工的日常管理,并對電子信息進行及時更新,做到有用必查。
四、結合企業用工機制制定外派員工的規章制度
針對外派單位崗位情況,與用工單位協商完善員工的各項規章制度。
五、結合企業的崗位建立員工崗位培訓機制
根據外派單位的實際用工崗位組織在崗員工進行崗位培訓,增強外派員工的敬業意識,提高工作技能。
六、結合企業特點優化人力資源管理
對于考核不合格人員進行再就業培訓,安排再就業,最大限度地凈化用工企業的人事管理職能,減輕了企業的工作負擔,使企業能夠集中精力參與市場競爭。
七、按需進行人員儲備,及時補充流失員工
利用公司的企業管理優勢及平臺,篩選具有一定從業經驗,素質較好的人員,為中心流動性較大的崗位進行及時的人員補給,確保日常工作的有序進行。